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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6-21 10:32:50设备:Android 编辑 删除 楼主
  • 各学区、乡(镇)中学,县直及民办学校,机关各股室:  nbsp   nbsp   nbsp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要求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nbsp   nbsp 一、招生原则  nbsp 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nbsp 二、招生办法  nbsp (一)小学招生。  nbsp 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招生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单位不得组织入学测试,不准招收低龄生。  nbsp 1、乡镇小学招生。  nbsp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公开招生范围,由学区负责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暑假前完成。  nbsp 2、城区小学招生。  nbsp (1)招生范围。  nbsp 一小招生范围:石坊路以东、天宝街以南、兴宁街以北区域的户籍居民子女和2014年8月31日前入住的住宅小区居民子女。  nbsp 二小招生范围:天宝街以南、石坊路以西及兴宁街以南、石坊路以东区域户籍居民子女和2014年8月31日前入住的住宅小区居民子女。  nbsp 三小招生范围:天宝街以北区域户籍居民子女和2014年8月31日前入住的住宅小区居民子女。  nbsp 华英招生范围:解放村户籍居民子女。剩余学位面向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  nbsp 五小招生范围:宁纺集团职工子女。  nbsp 西城区招生范围:西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及辖区内2014年8月31日前入住的住宅小区居民子女。  nbsp 孙家庄、北鱼台、刘路招生范围:辖区内户籍居民子女。  nbsp (2)城区小学报名条件及需提交材料。  nbsp ①招生区域内户籍居民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正在办理期间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税票、水电费等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nbsp ②2014年8月31日前入住的住宅小区居民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税票、取暖费、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相关佐证的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nbsp ③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参照城区小学划片区域,带“三证”到学校登记。“三证”指:居住证、合法务工经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户口簿。  nbsp (3)招生时间。  nbsp 华英小学:  nbsp 7月13日—14日报名,15日前完成招生。  nbsp 一小、二小、三小:  nbsp 7月17日-18日,据户籍报名。  nbsp 7月19日-20日,据房产报名。  nbsp 7月21日,随迁子女报名。  nbsp 五小、西城区、孙家庄、北鱼台、刘路:  nbsp 7月13日--14日报名。  nbsp 3、民办小学。按照国家政策和县教育局批准的计划招生。招生开始时间不得早于6月1日。  nbsp (二)初中招生。  nbsp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以行政区划、户籍地和学籍注册地为划片依据,控制无序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nbsp 1、乡镇初中招生  nbsp 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各乡镇初中要主动与本乡镇各学区会商,摸清底数及生源状况,制定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暑假前完成招生工作。  nbsp 2、县直初中招生  nbsp 坚持“多校划片、免试入学”,有效控制班额,遏制择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nbsp (1)六中:计划招生1000人,20个班。招生范围:华英、一小、二小、三小、西城区、孙家庄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nbsp (2)八中:计划招生300人,6个班。招生范围:华英、一小、二小、三小、西城区、孙家庄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nbsp (3)七中:计划招生400人,8个班。招生范围:五小、北鱼台、刘路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nbsp 时间安排:  nbsp 6月26日—28日,招生范围内小学进行就读初中志愿填报。  nbsp 6月29日—30日,各小学依据教育局分配的初中招生名额,采取多校划片、摇号派位的办法,确定本学校小学毕业生升入相应初中学生名单。  nbsp 7月6日—7日,各初中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nbsp 3、在外地或民办学校就读、随迁人员子女。  nbsp 各乡镇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在外地或民办学校就读,有意愿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可持户口本直接到生源地初中报名。  nbsp 县直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在外地及民办学校就读,有意愿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可持户口本到教育局普教科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县直学校招生情况统一调配。  nbsp 随迁子女,带“三证”到教育局普教科登记。“三证”指:居住证、合法务工经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户口簿。  nbsp 报名登记时间:6月26—30日。  nbsp 7月15日前,各初中将招生工作总结、新生花名册及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未报到学生去向表》一并报教育局。  nbsp (三)民办学校招生  nbsp 依据有关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不得通过各种形式的选拔性考试、竞赛等方式录取新生。民办中小学按照国家政策和教育局批准的计划招生。招生时间从6月份开始,不得提前。学校招生简章、广告需经教育局审核备案。  nbsp (四)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nbsp 宁晋县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同期招生,身体残疾(听障、视障、智障)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选择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学。学校对残疾学生进行专业的教育和康复训练,同时在校生可以享受“三免”政策,即免学费、课本费、住宿费。  nbsp 三、有关要求  nbsp  一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对今年有关招生政策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倡导科学育人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nbsp (二)不断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义务教育段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学校要按规定随机、均衡分班,要对专任教师均衡编排;严格按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凡学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控制好班容量,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严禁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全面取消特长招生,禁止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  nbsp (三)切实加强学籍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学生登记注册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特别要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对手续不齐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  nbsp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提前进行招生、组织入学考试等违犯招生工作纪律,扰乱招生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公办学校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民办学校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nbsp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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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14.146.238
 发表于 2017-6-21 13:48:25 1
上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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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宁晋县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出炉!快看你家孩子上哪所学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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